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 | 船舶电磁起动器修理技术要求 |
中标分类: | 公路、水路运输 >> 船舶维护与修理 >> 船用电气、观通、导航设备维护修理 |
ICS分类: | 造船和海上建筑物 >> 船舶和海上建筑物综合 |
发布部门: |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|
发布日期: | 1994-02-01 |
实施日期: | 1994-05-01 |
首发日期: | 1900-01-01 |
作废日期: | 1900-01-01 |
提出单位: | 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员会修船分技术委员会 |
归口单位: | 天津修船技术研究所 |
起草单位: | 江南造船厂 |
起草人: | 范金荣、孙德康 |
出版社: | 中国标准出版社 |
出版日期: | 1994-05-01 |
页数: | 6页 |
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船舶电磁电起动器的勘验、修理技术要求及检验。
本标准适用于船舶交流50Hz(或60Hz)1000V、直流1200V及以下的电动机电磁起动器的修理,亦适用于组合电磁起动屏。
前言
没有内容
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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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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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 公路 水路运输 船舶维护与修理 船用电气 观通 导航设备维护修理 造船和海上建筑物 船舶和海上建筑物综合